2014年4月7日星期一

一个脑残粉的自我修养 2013-4-22 22:19

作为一个不甘于每天随随便便 过、自己三观和人生算是考虑出了一点点眉目的家伙,为了不让自己的生命浪费在一些无聊的事情上,习惯性地(或者说本能地)眼光挑剔,因此能让我提起兴趣的 东西如此至少,至少最大众的美食都不在此列表里,于是我对那些能让我感兴趣的事物充满了狂热。这种狂热是无法用逻辑来解释的,它只能成为一个公理,也就是 说可以从“我对它感兴趣”推导出其他东西,但不可能从其他东西推导出“我对它感兴趣”。比如说“我是陈绮贞的脑残粉”可以解释我愿意晚上只睡3个小时清晨6点就起床赶去机场花两三个小时等她出现;也可以解释即使没有票也愿意下午5点就到一间livehouse里看演出的场地等绮贞到场&在门外站着听彩排&看有票的金手指们进场&辨认从门缝传出的歌声最后再目送绮贞在午夜时分上车离开。但是我完全不能解释为什么我是陈绮贞的脑残粉。我可以说我觉得她声音好听&写的词我看不懂&16days of adventure满足了我这个理想主义者的一切奢望……可是为什么偏偏是她?
说简单一点就是,我喜欢你这个事实是无法解释的。

我喜欢你,所以我在从事与你相关的活动时能够得到满足,比如说看你的文字,听你的歌声,弹你的曲子,寄你的明信片。但是我不能要求你满足我,因为你不一定喜欢满足我,而且我有节操。所以我其实不应该向你索取签名,不应该请求合照,不应该奢望握手,除非你愿意。
但是索取签名的欲望很强烈怎么办?
讲一个故事。煜爸,被台湾陈绮贞歌迷尊称为会长的中年发福男子,今年已经是第四年进不去女巫店了。女巫店的入场资格是在网络上设定开放时间之后公开抢的,仅仅50张的数量一秒之内就没了,如果没有抢到,即使当天有人没出现,场内的位置即使空着也不会让没抢到的歌迷进入。但即使无法入场煜爸还是会戴着那顶因《旅行的意义》而成为图腾的机车帽出现,带着一大箱准备散发给歌迷们的纪念品。今年女巫店,开唱之后还有5个人没来。女巫店和添翼的员工,甚至绮贞本人都认识煜爸,于是门口的工作人员就偷偷问他要不要进去。女巫店演出,票价450台币,跟绮贞的距离最远都不到10米,是每个歌迷梦寐以求的场合。煜爸没进去,我觉得肯定是怕我一个人在外面无聊(滚。
也许煜爸明白,对规则的破坏,可能会给绮贞带来困扰。他如此地爱她,宁愿放弃如此难得的机会也不想给绮贞带来困扰,即使这个困扰都不一定存在。
谁让你喜欢人家,自己又没能力。痴心妄想什么的最麻烦了。


喜欢的人不喜欢我,喜欢我的我不喜欢。真是真理。
最近又发现一个神姐姐的博客,就是那种才华侧漏到连“求交往”这三个字都不敢想只敢膜拜的神姐姐。但是这些神姐姐哪里可能会理睬我这种小弟弟,她愿意写出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让小弟弟我见识那些人生赢家的人生已经非常感谢了。
另一个问题就是,我希望我喜欢的人喜欢我什么?“他会带我吃好吃的玩好玩的,他好体贴对我真好”。我觉得吧以这种理由喜欢上一个男生的女生我大概也不会喜欢。“恋爱是共同成长,需要旗鼓相当的对手”这样的观点在很多地方都见过,好几对让我一直相信爱情的绝配couple都验证了这一点。鉴于自己这种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状态,我实在不知道自己应该持有什么样的心态。

诶这篇题目不是脑残粉么怎么扯到这里来了?


Jungle
201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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